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59.“因为你是在亚笔月内出了埃及”表因为那时从地狱中得释放。这从“亚比月”和“出了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月”是指一个新状态的开始,如刚才所述(10658节);“出了埃及”是指从虚假的侵扰,因而从地狱中得释放(参看9292节,以及8866, 9197节提到的地方)。由此可见,逾越节也被称为无酵饼节,是为了纪念主将人类从地狱中释放出来而设立的。这种释放通过主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实现的(可参看10655节)。
在教会,大多数人以为主降世是为了通过十字架受难与父和解,然后祂为之代求的人将被接受。他们还以为,祂通过唯独凭祂自己成全律法而将人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否则,这律法就会将每个人定罪;因此,凡以信心和倚靠持守这种信仰的人都会得救。但那些但凡从天堂获得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以下想法是何等地错误,即:神性,也就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会把人类从祂自己身边赶走,并将他们判入地狱;祂必须通过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而得到和解;祂的怜悯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唤起;自此以后,只要以信心持守对这种和解的信仰,就没有人因自己所过的生活而被定罪;一切拯救都是通过出于怜悯所注入的信仰而实现的。那些思想并相信这些事的人根本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会说,但什么也不明白。因此,他们称这些事为秘密,要相信,但不要通过理解来明白。由此可推知,凡表明情况与他们所以为的并不相同的来自圣言的光照都被弃绝;因为来自天堂的光不可能进入由自相矛盾的观念所造成的这种昏暗盛行的地方。“昏暗”一词用来描述根本没有理解的东西。
但对那些获得光照的人来说,主赐下一种理解他们所信的事物能力。承认主,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是那些在阅读圣言时被光照,并拥有对圣言的一种理解的人,而不是那些声称自己相信,却不照之生活的人。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生命,并由此流入他的信,而不是流入与生命分离的信。因此,那些通过圣言被主光照的人明白,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人身来实现;因为祂能凭人身,不能凭没有人身的神性与地狱争战。他们还明白,祂降世也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以便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被祂恢复秩序的一切事物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的拯救由此而来,因为每个人都被地狱包围;每个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除非这些被主的神性能力击退,否则根本没有人能得救。这些就是圣言所教导,并被所有让主进入自己生命之人领悟到的事;如前所述,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并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参看从圣言所引用并说明的事9937, 10019, 10152, 10579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被引离邪恶,重生,从而得救都是一种怜悯的行为。然而,这种怜悯不是如人们所想的直接地,而是间接地运作,也就是说,是在那些远离邪恶,从而让来自主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入自己生命的人里面运作的。直接怜悯,就是只要神乐意,谁都能经历的那种怜悯违背神性秩序;违背神性秩序就是违背神,因为秩序始于神,祂在天上的神性就是秩序。当人们在自己里面接受秩序时,他们就得救了,这一切唯独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而实现。人重生的目的,就是为了他能在自己里面接受天堂的秩序;重生通过信和信之生活,就是仁实现。凡拥有秩序在自己里面的人都在天堂,还呈现出一种天堂的形像;但是,凡没有秩序的人都在地狱,并呈现出一种地狱的形像。这一个绝无可能通过直接怜悯而被改变并转化为那一个,因为他们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拥有生命和天堂在自己里面,而邪恶拥有死亡和地狱在自己里面。这一个不可能转化为那一个,主在路加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在我们和你们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想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此外,如果直接怜悯是可能的,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得救,无一例外,地狱也会不存在,因为主由于是爱本身,故是怜悯本身,爱本身愿意拯救所有人,不愿任何人死亡。
8521.“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表它里面的真理,它是纯净的。这从“种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子”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55, 1940, 2048, 3038, 3310, 3373节)。经上之所以说“像芫荽的种子”,是因为它是白色的;而“白色”论及真理,真理也表现为白色(3301, 3993, 4007, 5319节)。现在描述的是“吗哪”所表示的真理之良善,既描述这个实体中的真理的本质,也描述它里面的良善的本质。它的“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描述了真理的本质,“味道如同蜜饼”描述了良善的本质。
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完全不同于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存在于那些属于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真理之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为主在理解力部分形成一个新的意愿,当一个人有意愿照他从其教会的教导那里所吸收的真理行事时,这新的意愿就存在于他里面。当他意愿并行出这真理时,该真理就变成与他同在的良善,被称为“属灵的良善”,也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他确实以为这是真正的真理,因为他信所教导他的东西。但他对它是不是真理没有任何觉知,除非他觉得自己似乎因以下事实而拥有它:他已经部分通过圣言的字义,部分通过支持他已接受的观点的错误认识而为自己证明了它;却没有想到,没有什么东西,甚至包括虚假本身,是不能被证明,以至于看似真理的(4741, 5033, 6865, 7012, 7680, 7950节)。正因如此,所有人,包括苏西尼派和犹太人自己,无一例外地相信他们的教义是真理。
这一切表明对许多教会成员来说,被转化为良善的真理,其本质是什么。除了那些为了生活中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之外,他们当中没有人能看出他们教会的教导是否真实。那些持有这个目的的人不仅在他们活在世上的时候,而且以后都会不断被主启示。唯独他们是能领受真理的人,因为主通过良善引导他们,并通过该良善使他们能看见真理,进而相信。由此明显可知诸如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其起源和性质是什么。不过,诸如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并没有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是被植入意愿部分。那些处于这个良善的人通过从主所领受的内在觉知知道某事是否真实。关于这两种良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看前文(2046, 2088, 2227, 2669, 2715, 2718, 3235, 3240, 3241, 3246, 4138, 4493, 5113, 6500, 6865, 7233, 7977, 79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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